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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不设股东会。由于一人公司股东的唯一性,突破了公司法人的社团性限制,没有股东会,股东会...
首先大股东至少25%,这样才能上市第二,确定大股东1的股份大于大2和大股东3之和,稳定公司架构第三,杜绝平衡、股权分散、股权绝对集中、夫妻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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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的目标存在一定的差异。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实现企业的目标,具体包括兴利与防弊两个方面,但兴利是最主要的。提高经营效率是内部控制最基本的目标,防弊目标也是为了保障企业目标的实现。内部控制的根本作用在于衡量和纠正下属人员的活动,以保证事态的发展符合计划的要求。它要求按照目标和计划,对工作人员的业绩进行评价,找出消极偏差之所在,采取措施加以改进,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和效益,防止损失,保证企业预定目标的实现。控制的基本过程都包括三个步骤:(1)确定标准;(2)对照这些标准衡量业绩;(3)纠正偏离标准和计划的情况。而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的目标是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合理配置权限、公平分配利益,以及明确各自职责,建立有效的激励、监督和制衡机制,实现所有者、管理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制衡,其侧重点是实现各相关主体责权利的对等。
1、不同概念(1)控股合并是指合并方(或买方)在企业合并中获得对被合并方(或买方)的控制权。合并后,被合并方(或买方)仍保持其独立的法人资格并继续经营。合并方(或买方)确认企业合并形成的被合并方(或买方)投资的合并行为(2)非控股合并,即不形成控股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它是指不能完全控制,只能共同控制或产生重大影响。2、不同分类(1)控股合并分类①同一控制:根据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与最终控制方的账面价值份额确认。②非同一控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是在支付对价公允价值的基础上确认的。(2)不形成控股合并分类①对被投资单位没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测量。②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根据《公司法》第216条(二)的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注意:此处的三分之二不是指股东人数,而是指代表的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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