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时,企业按照《劳动法》及其配套规章《违反和...
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时,企业按照《劳动法》及其配套规章《违反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经济补偿金和生活补助费的发放依据有所不同。国有企业职工在终止劳动合同时,企业发给的生活补助费是依据《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中的有关规定做出的;而“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时,企业按照《劳动法》及其配套规章《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的规定,支付给职工一定数额的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是补助的一种方式,同在职补助不同 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经济上的补助 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经济补偿办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生前供养人口,以生前本人工资为基数每人每月按30%或40%计发。 2.供养亲属抚恤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的、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以及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该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的维持基本生活等费用的补偿。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超过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范围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确定。 本人工资是指工亡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3人已浏览
6,645人已浏览
845人已浏览
86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