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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公司按《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安排加班外,劳动者可以拒绝加班。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公司因为生产经营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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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2.如果真的安排加班,首先要跟员工协商,员工同意加班的,每天加班时间也不得超过一小时,否则,违反法律规定。
第一、单位超时限安排加班,员工可以拒绝。当然加班应该支付相应倍数的加班费,可以收集收银的登记信息证明工作时间。 第二、签过的话是有效的,但按照规定员工手里要有一份,单位未投社保员工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应提供完整的考勤流程,并提供相应的考勤记录,以此作为工资结算支付依据,员工以单位不支付加班费、拒交保险为由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向单位承担违约责任。单位应支付相应经济补偿或赔偿。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第九十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就单位违法延长劳动时间,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然后就加班问题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不懂请追问,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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