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投诉和举报损害绿化、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村民委员会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组织村民参加村庄绿化建设,组织村民对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村庄周围的空地、村庄内的闲置土地进行绿化,支持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居住区内严重影响居住采光、通风、安全的树木,管护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及时组织修剪。当事人应当协助管护单位做好修剪工作。
市和区、县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每5年开展一次绿化资源清查,建立绿化资源档案,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开展资源监测和效益评估。市和区、县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绿化植物的检疫和有害生物防治,建立有害生物疫情监测预报网络,编制有害生物灾害事件应急预案,健全有害生物预警预防控制体系。林业植物检疫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绿化植物的检疫和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本市对在绿化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73人已浏览
4,435人已浏览
603人已浏览
1,19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