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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劳务派遣建立的用工形式,劳务派遣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对劳动者的损害负有安全连带保障责任,在劳动者因公负伤产生的损害赔偿,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
劳动派遣工人受工伤可以找派遣单位索赔。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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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包括一次性医疗补助、一次性就业补助、一次性残疾补助、助期待待待遇等多种赔偿。一、申请工作认证,要求公司在工作发生后一个月内申报,公司不报告的,工作发生后一个月可以自己向劳动局申报二、构成障碍的,在认定工作事故后申请评价。三、根据残疾等级向劳动局申请工作待遇(购买社会保险)或向劳动仲裁公司申请工作待遇(不购买社会保险),赔偿包括一次性医疗补助、一次性就业补助、一次性残疾补助、停业补助期待待待遇、医疗费、停业期间工资(按正常工作标准支付)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条,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员工工伤赔偿标准为: (一)医疗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三)交通费、食宿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四)康复治疗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辅助器具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由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六)停工留薪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七)护理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八)伤残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至37条,按伤残等级赔付。 (九)伤残津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至37条,按伤残等级赔付。
你的情况说的太过简单,你的情况需要具体分析你们到底是什么关系,你是哪一方,是劳务关系,还是承揽关系,法律关系不同,主张的方式也不同,赔偿也不同,建议你补充详细的案件情况,此外将你受伤过程也详细说明,在确定了法律关系后,再研究赔偿的问题,可以直接联系或回复,再为你进行了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以免因信息不全解答有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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