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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失业人员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或者解除之日起60日内,持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终止或者解除证明,到当地经办机...
领取失业金需要携带的材料应有: 1.本人的身份证; 2.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3.符合规格的照片; 4.本人的户口本等。 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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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金需要携带:1.本人身份证明;2.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3.失业登记;4.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到现场再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失业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领取失业金需要的材料有:(一)本人明;(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在申请时,还需要填写并提交《申领表》。另外,领取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如下: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携带以下证明材料:(1)本人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一寸身份证照片两张);(2)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3)失业登记和求职证明;(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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