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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配合工伤认定,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
公司不配合工伤认定,受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申请工伤认定时,应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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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一年以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供劳动关系证明,你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资支付记录、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们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如果能确定劳动关系,你应当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 一、医疗费,住院期间护理费,生活补助费,交通费等,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赔偿。其中,生活补助费按因公出差人员标准的70%计算。 二、伤残津贴; 1、一至四级按月发放并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费用:一级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办理退休后停发津贴享受劳保待遇。 2、五至六级可解除劳动关系:五级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60%。 三、伤残补助金: 1、一至四级按月发放:一级为本人工资的24个月;二级22个月;三级20个月;四级18个月。 2、五至六级可解除劳动关系:五级为本人工资的16个月;六级14个月; 3、七至十级终止劳动关系:七级为本人工资的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 四、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终止合同): 五级20个月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六级18个月;七级16个月;八级14个月;九级12个月;十级10个月。其中,被确诊为职业病的加发50%。 五、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合同): 五级35个月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六级30个月;七级25个月;八级20个月;九级15个月;十级10个月。 上述一次性医疗、就业补助金:1、距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全额支付;2、不足5年的,每减少一年就业补助金递减20%;3、不足1年的按10%;4、达到退休年龄的不享受上述两项待遇。六、生活护理费(按护理等级评定):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按统筹地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0%;2、大部分不能自理40%;3、部分不能自理30%。
可以自己携带材料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供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用人单位拒不赔偿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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