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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
如果对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确,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的,实行同工同酬; 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可以向劳动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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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协议不成则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有。 一方面,集体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另一方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这也反映出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以及劳动法律、法规的效力关系,即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高于劳动合同,劳动法律、法规的法律效力高于集体合同。
2014年,龚某入职A厨具公司从事产品销售工作,签订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约定:A厨具公司根据龚某每月完成产品销售的指标、业绩以及销售款按时到账的情况发放工资,如果超额完成还可以提取超额奖。龚某刚开始从事该产品的销售工作,业绩平平,A厨具公司每月只发给龚某1000元工资,6个月后,龚某了解到2014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260元,于是龚某要求A厨具公司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补足,A厨具公司不予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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