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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期间已经花在家庭共同生活中的钱在离婚时或离婚后是很难要求取回来的。 除非你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出了一整笔钱(这笔钱是你的个人财产)给你的丈...
婚姻期间已经花在家庭共同生活中的钱在离婚时或离婚后是很难要求取回来的。除非你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出了一整笔钱(这笔钱是你的个人财产)给你的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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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以你丈夫名义买的房子,应该属于你丈夫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还共同还了三年多的贷款部分应为你们夫妇共同财产。因此,应将房子现价值中扣除你们还的贷款份额的一半,为你的个人财产,其余的部分作为你丈夫的遗产,进行分割,如果你丈夫生前有遗嘱,遵照遗嘱;如果没有遗嘱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根据你的叙述,你的公婆、你、你的孩子各得其余的部分的四分之一。
婚姻存续期间的房产是属于共有,丈夫无权单独处分,建议提起确认之诉。申请财产保全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当然,特殊情况下,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婚后夫妻以一方名义按揭的商品房的所有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由于按揭房的所有权证书往往暂扣在银行,故审判实践中通常的做法是:对该商品房所有权暂不予分割,待离婚以后占有、使用房屋的一方交清按揭款时,再予以分割其房屋所有权。即先分割房屋的占有、使用及收益权,对首付款及按揭款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待全部交清按揭款之后,再分割该商品房所有权。首先,对于已缴纳的房屋按揭款及首付款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谁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谁就应给付另一方已缴纳的首付款及按揭款的一半,然后通过竞价或协商或评估将房屋现有的价值确定,再减去剩余贷款的本金,即为现实的房屋增值部分,再支付对方该部分的一半,对于未来的还款由房屋所有权取得人自己决定是一次性还款还是分期付款。其次,按揭商品房现有的价值应通过双方的协商、竞价或评估来确定。婚姻期间按揭的商品房在离婚时由于价值的升降存在一个不稳定状态。是升值还是降值,只有通过市场来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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