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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政府违反征收土地是违法行为,被征收人有权拒绝未经批准的土地征收行为,维护自己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未经政府批准,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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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朋友,我国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理制度,严禁未批先占,不符合公共利益需要,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实施征收的违法,特建议: 第一,首先核实征收审批手续合法性,征收批准时间直接决定补偿标准。 第二,具体涉及到土地及房屋补偿标准以征地批准机关批准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以及当地规范性补偿文件为准并结合相应市场评估值。 第三,政府只有依法实施征收并依法将征收补偿款全部落实到位的情况下,方可动土施工。
政府征收土地应当履行“两审批、两公告一登记、一听证一裁决。”的程序, 两审批,即:“农用地转用审批”和“征收审批。前者是农业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程序,后者是集体所有转为国家所有”的审批程序,审批权均在国务院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两公告一登记。两公告即征用土地公告及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一登记即被征收人就补偿事项进行申报登记。 一听证,被征收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有权要求举行听证会。 一裁决,被征收人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以申请争议协调、裁决程序。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的规定,对集体土地进行征收时,需要取得的文件包括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供地方案,建设用地批准书,征收补偿方案等。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2条具体建设项目占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按照以下规定处理:(1)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建设项目用地相关事项,提交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书批准时,必须附有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行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二)建设部门持有建设项目相关批准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提出提供土地方案,报告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上级人民政府批准(3)供地方案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向建设部门发行建设用地批准书。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的国有土地计划使用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土地使用者发行国有土地计划决定书。(四)土地使用者应当依法申请土地登记。通过招标,拍卖方式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汀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土地使用人应依法申请土地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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