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试用期提前3天就行了,不需要准许。时间到就能够走人。在履行提前通知义务时,肯定要保留用人单位签收的证据,以证明确在3日前曾向用人单位提交过书...
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者试用期内,本月旷工,用人单位不会扣上月工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得非法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应根据本规定,通过与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协商制定内部的工资支付制度,并告知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同时抄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试用期满单位未辞掉你而留任你继续工作的就视为进入了正式期,转正只是单位的内部手续,法律上不是以可否有转正手续来判定的。如果你的试用期薪水低于正式期薪水,那么单位应当补足一个半月的差额部分。单位要想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要有正当合法的借口,无正当合法的借口的隶属单位一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能够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你不满半年的工龄支付你半个月薪水的经济赔偿金的两倍即一个月薪水的赔偿金。单位未交纳社保隶属违法,单位应当为你补缴社保。
包含在合同期内的,一般来说,合同期为半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星期,一年以下的,不能超过30天,合同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各个地方还有地方性的条文。建议你在签合同时,千万要看清楚合同的条款。违约金、工资、医社保、等都要在合同内规定清楚,不能只是用人单位口头承诺,白纸黑字才有凭有据,到时发生什么争议才有依据。并且合同最好要拿到处公证。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权解除劳动关系。如果用人单位有提出要扣留什么证件,千万不能给,因为这不仅违反了的规定,而且对你以后存在极大的隐患(用人单位不证退还证件)。本人在前不久之前也碰到过类似的问题。后面解除合同时费尽了周章,不过幸好是解决了。希望你能慎重些。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2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285人已浏览
26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