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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按照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
医疗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吗,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该给劳动者双倍赔偿金,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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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上文的法律知识就是解答员工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吗?这个问题的。
工伤医疗期后,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解除合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不配合的,有下列处理方式: 1、满足员工应该享有的医疗期,公司可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延长劳动期至二十四个月; 2、给予员工应得的工资、补偿金,公司依法给予病假期工资、补偿金、赔偿金; 3、安排对员工的慰问,以增加对公司的情感认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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