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可交换公司债和可转让债的区别

2021-11-30
可交换公司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可以根据约定的条件交换成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上市公司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可以按照约定的条件转换为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两者都是债券,都可以换成股票,既有债务又有股票,属于股票和债务的结合产品。两者的区别在于:一是发行人不同,前者是上市公司的股东,后者是上市公司本身。第二,换股来源不同。前者是发行人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后者是发行人未来发行的新股。第三,对目标公司总股本和利润指标的影响不同,可转换债券转换会扩大发行人总股本,稀释每股收益;可交换公司债券交换不会改变目标公司的总股本,也不会稀释收益。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233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