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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短期病假”,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病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二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二年不满四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
员工试用期内请病假会影响到公司对员工进行用工上的考核,但是并不能因此就不让试用期里的员工请病假,更不能说请假一天补两天,这是在违反劳动,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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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一病假期间您的单位仍应当支付您法律所规定的工资,其计算方法如下: 1、患病六个月以内的(疾病休假工资): ①连续工龄不满二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60%; ②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70%; ③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80%; ④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90%; ⑤连续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100%。 2、患病六个月以上(疾病救济费): ①连续工龄不满一年者,疾病救济费为前述计算基数的40%; ②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者,疾病救济费前述计算基数的50%; ③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三年以上者,疾病救济费前述计算基数的60%。 病假工资的计算,先按休假时间(以6个月)为标准划分,再按职工连续工龄划档。 具体计算方式为:职工患病休假在六个月内的疾病休假工资计算: 连续工龄<2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2年且<4年者, 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4年且<6年者, 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6年且<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90%计发; 连续工龄≥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00%计发。 值得注意的是,连续休假期内,若有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的,应予以剔除。职工患病休假在六个月以上的疾病救济费计算: 连续工龄<1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40%计发;连续工龄≥1年且<3年者, 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50%计发;连续工龄≥3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60%计发。 应注意的是,患病停工6个月以上的职工,如领取疾病救济费低于本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40%者,应按40%的标准计发,但不能高于该职工月工资。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规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六个月内的称为“短期病假”,超过六个月的称为“长期病假”。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日数按实际休假日数计算,连续休假期内含有休息日、节假日的应予剔除。 计算方式 病假工资的计算,首先要确定两个变量,一是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二是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1.病假工资的基数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此外,按以上三个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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