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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给员工交社保最低标准:一般交费比例最低交费基数是当地社平工资的60%。 2、企业要是不交社保的,就要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010年江苏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960元/月;二类地区,790元/月;三类地区,67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7.8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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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给员工交社保最低标准:一般交费比例最低交费基数是当地社平工资的60%。 2、企业要是不交社保的,就要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现行的广州市社保缴费比例是这样的: 养老:内资企业 12%个人 8% 工伤:企业0.5%个人0 生育:企业0.85%个人0 失业:企业 2%个人 1% 医疗:企业 8%+5元个人 2% 关于缴费基数,假如工资是1200元,但不能低于广州是的最低缴费基数,也就是是最低缴费基数,广州市最新的社保缴费基数是:养老:1472-7362元,其他四险:2009-10047元(08年7月-09年6月)。为您查询而来的,具体要向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咨询,因为这个比例也是不断的调整的。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工业园区劳动保障局,市各委办局(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319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并报省政府同意,从2014年11月1日起调整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现通知如下: 一、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1.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1530元/月调整为1680元/月。 2.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均执行江苏省一类地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原13元/小时调整为14.5元/小时。 3.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二、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下列各项内容: 1.加班加点的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三、劳动者所得月工资在剔除上述不包括的各项内容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四、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贯彻落实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督察力度,确保最低工资标准的严格执行。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我国一项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 《最低工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已于2003年12月30日颁布。 据了解,《最低工资规定》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要调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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