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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专用章必须是劳动局刻的吗?

2022-10-15
1.劳动合同只盖人事部门章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2.严格意义上讲,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要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人事部门只是用人单位内设机构,对外不具有独立主体资格,不能单独承担法律责任,因此,人事部门的章,对外不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盖公司的公章或者是合同章,必要时还需盖上法人的私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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