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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劳务分包合同需要备案做的准备有: 1、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2、总、分包资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应有安全考核证(并加盖公章、再...
劳务分包企业合同备案流程 1、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及劳动合同用工必须使用本市统一的《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和《建筑劳务作业人员劳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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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务分包合同备案提交的资料清单: 1、《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备案申请表》原件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 5、非招标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同时需提交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 6、建筑劳务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7、建筑劳务作业队长的任命书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劳务秩序,完善劳务分包制度,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建筑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经研究,拟定于2010年8月1日起,在我市开展建筑劳务分包合同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0年8月1日起,全市所有新开工建设项目的劳务作业,必须分包给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劳务企业资质的劳务企业。 二、自2010年8月1日起,全市新开工工程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前,施工企业要对基础工程和主体工程的劳务分包合同进行备案。各县市区建设局,郑东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要同时对本辖区内新开工的工程开展劳务分包合同备案工作。 三、劳务合同备案工作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办理,备案时需提供劳务分包合同原件;劳务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按要求填写的劳务分包施工登记表。 四、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造价、工程款支付和结算方式等内容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自合同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重新备案。 五、监理单位在开工前,应检查进场施工的劳务企业合同备案情况。 六、工程进行过程中,变更劳务分包队伍或增加劳务分包队伍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也需按以上要求到行政审批窗口进行劳务分包合同备案。 七、备案劳务分包合同副本需存放施工现场备查,各施工现场应建立劳务用工台账档案。 八、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统一使用国家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3年8月13日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九、各单位要对该项工作高度重视,做好充分准备。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将结合清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建筑工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劳务队长管理、劳务企业社会保险金返还等制定相关措施,以切实加强我市建筑劳务市场管理工作。
劳务合同不需要备案。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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