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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合同解除权的两种方式: 一是通过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 二是单方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但如果对方不同意或者不愿意解除,还要通过法院或仲裁...
劳动者可以行使终止权的主要情况是:未按照劳动合同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支付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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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合同法》第95条的规定,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期限有两种。 第一种是在法定或当事人约定期限内行使。需注意的是无论法定期限还是约定期限,在性质上都属于除斥期间,解除权于预定存续期间届满当然消灭。当事人行使约定解除权的期限,应明确地写入合同中。在有法律规定的解除期限时,当事人之间也可以通过约定解除权行使的期限来改变法定解除期限。 第二种是在对方当事人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行使。这是针对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而言的。在这种情况下,非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当事人或者违约一方的当事人为明确自己的义务是否还需要继续履行,可以催告对方当事人行使解除权。而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在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合同关系继续存在,当事人仍然要按合同履行义务。但经催告后多长期限内权利人必须行使,否则解除权消灭,《合同法》未作具体规定,只规定为“合理期限”。对此,实践中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可根据合同性质、交易目的和交易习惯来确定这个合理期限。
(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2)因拒绝履行主要债务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因迟延履行主要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4)因迟延履行或有其他违约情形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
有限公司的股东权利: 1、知情权。 2、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 3、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 4、行使优先购买权。 5、依法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权利。 6、以自己的名义维护公司和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 7、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和要求清算的权利。 《公司法》 第四条股东权利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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