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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理论上说,你们是原人力资源公司(用人单位)派到现在这个用工单位的,因此,用工单位与原用人单位终止合作的结果是,你们要退回到原用人单位,由原...
我感觉你现在最需要做的是,尽量搜集你在这里已经工作一年多的证据,以确保你以后维权的顺利进行,按照你说的情况,你仲裁后,可以要求支付11个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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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单位同你的合同已经到期,可以解除合同,除单位要求续约而你不同意续约以外,单位需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用工单位在派遣合同到期后仍然让你继续工作,你即同用工单位建立事实劳动关系,因未同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7月份开始向你支付双倍工资。超过1年时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目前还不是。你的医疗期应为3个月,在此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关系,过后你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应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派遣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应为5个月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应为半个月工资。
您的用人单位是劳动派遣单位,实际用人单位只是用工单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作为劳务派遣工,你是和劳务派遣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然后劳务派遣单位再和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所以工作到期想续签合同,你应该和劳务派遣单位进行协商。之后再到哪儿工作是由劳务派遣单位决定的。如果合同到期,劳务派遣单位不愿意续签合同,则应该按照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你两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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