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土地批租时一次性收取的费用,即为土地有效年限的使用价格,所以也可称之为"地价"。出让金包括土地开发投资费用和使用期内的土地...
土地出让金和土地出让价款的区别: 1、土地出让价款的本质是一定年限的地租之和,具有地价的含义。是指在正常市场条件下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未来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含义上的区别。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因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而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2、土地用途主体的区别。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之上的物权,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建设(如兴办乡镇企业、村民建造住宅、村内建设公共设施),则不属于规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出让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政府。 3、目的不同。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以保存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为目的的权利。这里的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是指在土地上下建筑的房屋及其他设施,如桥梁、沟渠、铜像、纪念碑、地窑,建设用地使用权即以保存此等建筑物或构筑物为目的。国有土壤土地所有权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可以使用,不问目的。
视角的不同产生名称上的不同。 上海的房产登记条例提了“建设用地”概念,是本地域(上海)订立的行政规章,从定义“登记”行为的角度讲概念。为了区别于农村宅基地的开发,特指国有土地上对现有土地的开发建设。提法如下:“本条例所称房地产登记,是指房地产登记机构依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对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房地产抵押权、地役权和其他依法可以申请登记的房地产权利以及与此相关的事项进行记载、公示的行为。” 而国有土地使用权概念,是国家从城市房地产的立法角度讲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提到:“第七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土地转让是指农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他人。转让将使农户丧失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因此对转让必须严格条件。如果承包商有稳定的非农业职业或稳定的收入来源,可以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基础是农民有实际的生活保障,否则不应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对象应限于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民。具备转让条件的农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民,应当经发包人同意,并与发包人变更原土地承包合同。租赁:只要农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租赁是一种外部民事合同。承租人通过租赁合同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租权,并向出租农民支付租金。农民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不需要发包人许可,但出租合同需要向发包人备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91人已浏览
300人已浏览
170人已浏览
21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