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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于当时已一次性处理完了,那么现在就没有什么待遇了。如果当时没有一次性处理完,则还应享受工伤待遇:报销相关的医疗费用、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
待遇于当时已一次性处理完了,那么现在就没有什么待遇了。如果当时没有一次性处理完,则还应享受工伤待遇:报销相关的医疗费用、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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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按照《市实施<>办法》(市政府令140号)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伤残达到五级至十级的职工,由用人单位向职工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收回《工伤证》,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关系终止手续。企业破产,工伤职工留守结束的,核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计发基数应该是以结束留守工作时的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公司破产,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公司破产,一至四级伤残工伤职工由单位支付的费用,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给社会保险机构,交由社会保险机构管理并支付。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在破产清算时,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从资产处置收入中支付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并有社会保险机构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公司破产,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公司破产,一至四级伤残工伤职工由单位支付的费用,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给社会保险机构,交由社会保险机构管理并支付。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在破产清算时,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从资产处置收入中支付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并有社会保险机构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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