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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章证据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
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债务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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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2、录音不是不可以作为证据,而是不能单独作为证据,也就是说你只有录音一个证据是不行的,因为录音的技术问题并不复杂,有很多不确定性。所以不能单独作为证据,需要其他的证据如书证、人证等相互佐证。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有下列几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 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据此,你与债务人之间的通话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电话录音中如有体现利息的计算通话,可以要求债务人支付你利息,如无,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9条规定(即“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你只能要求其支付逾期利息或则催告后的利息。 如债务人确无偿还能力,你只能等其有偿付能力之时再请求其偿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十七条,录音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 (1)证据是否为原件、原件、复制品是否与原件、原件一致; (二、证据是否与本案事实有关; (三)证据的形式和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四、证据内容是否真实; (五)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 第九十条以下证据不能单独作为确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作的与其年龄、智力智力或者精神健康的证词; (三)与一方或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陈述的证词; (四、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存在疑问; (五、复制件、复制品不能与原件、原件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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