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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和员工签合同的时候赔偿

2021-10-24
用人单位除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第一,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薪是指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第二,如果公司没有正当合法的理由单方面退休的话,必须按照上述标准支付两倍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相关法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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