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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的原因是什么一般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才能算工亡。
工厂不让员工加班合法。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规定,职工加班由用人单位安排,并与职工和工会协商征得职工同意,且每日加班不超过3小时,全月不超过36小时。法律保护的是职工休息权,限制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对用人单位不安排职工加班是法律支持和提倡的,工厂不安排职工加班符合法律规定。《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如果是在上下班的途中、是可以认定工伤的,工厂也有一定的责任,应当承担部分费用《工伤保险条例》,首先工伤的认定,是否构成工伤,看是否符合系列情形之一: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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