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摔跤是厂里组织的体育活动,算工伤。职工下班后两小时在厂内摔跤受伤,显然不是因为本身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不能因此哦认定为工伤。但是,如果职...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可以认定为,但如果根据第十四条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或者城市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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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厂区内摔伤算工伤,厂区外摔伤不算工伤。职工下班回家,在工厂区域内躲避狗摔伤,可以视作是工作时间后,从事收尾性工作摔伤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二)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下班回家,在厂区外躲避狗摔伤,是下班途中躲避狗摔伤的,不属于收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情形,也不是参加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受到伤害的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下班后喝酒摔倒不是工伤。更不用说不符合工伤鉴定条件了,法律明确规定,醉酒或吸毒,即使符合工伤鉴定条件,也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为工伤。所以喝酒摔倒是不可能被视为工伤的。
属于工伤。如果是在上下班的途中、是可以认定工伤的,工厂也有一定的责任,应当承担部分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首先工伤的认定, 是否构成工伤,看是否符合系列情形之一: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如若符合,则构成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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