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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退休,没有安置费的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二)项规定,企业职工退休,劳动合同终止。按第四十六条规定,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退休前,缴费年限不够可以补缴。退休后,不能再补缴。分地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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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一)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 (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三)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一)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 (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三)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工伤职工退休后旧伤复发,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但是,之前与所在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领取了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工伤保险关系终止,医疗费用自理。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湖北省人民政府《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不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并分别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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