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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公司在内部设计了绩效考核末尾淘汰制度,如果考核居于末等,以此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即如果劳动者因为在用人单位等级考核中居于末位等次被解雇...
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参加岗前培训您好,聘期考核的结果可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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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 1、一些公司在内部设计了绩效考核末尾淘汰制度,如果考核居于末等,以此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即如果劳动者因为在用人单位等级考核中居于末位等次被解雇的话,该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教师因工伤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的 2、〈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其中一、二、三、四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五、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八、九、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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