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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四条)(一)单...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上海市产假规定:1。单胎自然分娩98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2、女职工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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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婚假10天,其中单位休假3天,上海法定假7天,共10天。结婚假期的工资按照正常计算,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工作场所的最低标准额。
婚假1-3天,晚婚者增加7天。(男25周岁,女23周岁,初次结婚为晚婚。法规 1、《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第1条:“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2、《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3条:“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
1、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2、怀孕7个月请产前假,需单位视情况决定批准于否。 女职工请产前假期间的工资,“其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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