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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检医院的责任,建议起诉,专业建议:(1)为保证鉴定公平、公正,【切记不要选择医学会做任何形式的鉴定】,并尽量选择在非本市或外省进行司法鉴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21条之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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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属于医疗事故,可以向医院提起医疗损害赔偿,建议你把住院病历、片子以及出院证明书都保存好,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做鉴定,需要做两项鉴定,一是证明医院有过错,二是证明医院的过错与你父亲的死亡结果具有因果关系,只有这两项鉴定都具备了,你才能起诉打官司,否则很难胜诉,因为医疗损害赔偿诉讼的风险很大。建议你在未取得相关证据之前先不要打官司,你最好带着资料来我办公室(位于兰州市西关什字沛丰大厦12楼C座)给你当面详细咨询后带你到司法鉴定中心咨询一下可能出现的鉴定结果,再决定是否做司法鉴定。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涉及的内容复杂,知识点多,需要调查的证据也很多,如果经济条件允许的话建议你还是委托律师全权代理,所有工作都由律师去做就可以了,那样会更好地维护你的利益。,顺便查看律师事务所以及本律师的相关证件。
这样的情况做尸检没有任何积极的意义,患儿的死亡原因是清楚的。除儿童医院的前几家医院已经认识到患儿病情严重,建议转院落治疗并无过错,也没有耽误时间。因此,没有明显的医疗损害,所以,也谈不上负什么责任。但也不是说没有任何缺陷,对于患儿送到医院应该做一些检查,就是不收,也应该有个简单的说法,和适当的对症处理,有一些记录和诊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21条之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新生儿产伤因医方在围产期的诊疗行为违反相关诊疗规范所致,如对巨大儿的预见不足,肩难产处理不当,助娩方式不合理等,医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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