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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概念是:出让土地使用权是一种较为完整的物权。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实质是国家按照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把国有土地以约定的面...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当全部上缴财政,列入预算,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上缴和使用的具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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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概念是:出让土地使用权是一种较为完整的物权。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实质是国家按照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把国有土地以约定的面积、价格、使用期限、用途和其他条件,让与土地使用者占有、使用、经营和管理。
个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满足一定的条件,首要条件是个人应合法地拥有该处土地的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还要有相关部门的审批。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国家也制定了具体的流程,个人在土地使用权出让之后,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受让方也应及时更换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要求如下: 1、应当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2、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同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 3、依法办理转移变更登记。《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第二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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