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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时效有期限,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计算。有中断事项的,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仲裁时效。...
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2条的规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六十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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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期限是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劳动争议案件只能由劳动者提起诉讼: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执行国家劳动标准的争议;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不得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争议。
天津市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据材料,,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以及工资收入!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 (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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