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2条的规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六十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
1、申请劳动仲裁的有效期为一年时间。 2、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申请劳动仲裁的有效期为一年时间。 2、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劳动争议仲裁时间一年有效。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期限为一年。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一方向另一方主张权利,或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另一方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仲裁时效从中断开始重新计算。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仲裁时效期间从中止时效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申请劳动仲裁时,工人需要向仲裁机构提交证据,提交相关资料,证明自己的主张,使仲裁机构合理判断变得容易。那么,劳动仲裁的举证期限是多久呢?如何确立举证期限的与仲裁庭是否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进行质量证明有关。根据《证据规定》的有关规定,在劳动仲裁争议方面,我们可以这样认定:1、仲裁庭不组织当事人进行庭前证据交换的,以仲裁庭指定或当事人协商并经仲裁庭认可的举证期限届满之日为准。2、仲裁庭组织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的,以证据交换之日为举证届满之日。3、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并经仲裁庭批准的,仲裁庭不组织庭前更换证据的,以仲裁庭批准延期到期日为举证到期。如果仲裁庭组织庭前交换证据,以证据交换之日为举证期限的届满之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9人已浏览
260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