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目前的这个误工费与误工期,具体来说是当伤者定残日早于医疗机构出具误工证明期间最后一日的,误工费应当支持至定残日前一天。因为,学界普遍认为误工...
1、工伤职工一般不享有误工费的待遇,但是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会按照其原工资福利待遇来向其支付工资,且是按月支付的。 2、但享受该待遇的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当伤者定残日早于医疗机构出具误工证明期间最后一日的,误工费应当按照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准予以支持。伤者在事故中受伤致残,往往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的时间不一。一般来讲,伤残鉴定的合理时机为“治疗终结”之时,即在损伤及其所致并发症经治疗达到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状态时。但由于种种因素,有些伤者在受伤后在短时间内便仓促进行了伤残等级鉴定,这导致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证明所确定的期间晚于定残之日。虽然我国法律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但从现实角度讲,如果将误工时间计算至定残前一日,那么这将导致伤者因事故获得的误工赔偿实际减少。如此裁判,不利于伤者利益的维护,也从反面助长了拖延伤残鉴定的邪风,鼓励了一些人钻法律空子。
大多人不知道工伤没住院有误工费,具体来说是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乙款的规定,应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按下列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
工伤误工费赔偿标准: 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2、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3、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4、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9人已浏览
1,508人已浏览
85人已浏览
9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