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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租赁双方签有房屋租赁合同的,按照合同的条款确定责任人并承担损失,也可由租赁双方协商解决。二、进行房屋租赁时,双方可在租赁合同上约定清楚,...
在你租住的房间,如果房主尽到足够的保障义务,是对盗窃行为不付相应责任的。因为盗窃的实施的人并不是他,除非是因为房主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盗窃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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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应该承担部分责任,作为房子的出租者,房子存在安全隐患,房东应该承担安全告知义务,作为承租方,你母亲也应该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所以房东应该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建议你和房东积极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 现在有个案例和你的情况比较类似,你可以参考一下 煤气中毒祖孙俩身亡房东未做提醒赔偿五万 2009年9月,小张一家来到上海,租借了一套毛坯商品房。2010年1月的一天晚上,小张下班回到家里,闻见室内充斥着煤气味道,四下查看,发现房子窗户关闭,煤气灶呈开启状未见火星,灶炉上放置清洁的锅具。在小张关闭煤气灶开关、开窗通风后,意外发现婆婆和三岁的儿子昏迷在客厅,于是她立即报警,结果抢救无效,二人最终死亡。 后经鉴定,结论为小张的婆婆及儿子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小张夫妇将房东及燃气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双方共同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计人民63万余元。一审法院查明,2009年3月,燃气公司对小张借住的房屋煤气使用安全进行检查,查明煤气灶不带熄火保护装置,所以,建议更换带熄火保护装置的煤气灶。房屋的前租客在检查告知书上签名确认。法院审理后判决,房东赔偿小张夫妇人民币5万元。小张夫妇不服,向上海市一中院提起上诉。 房东未尽义务当担责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房东作为房屋出租人应当对提供的燃气设施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同时对承租人使用燃气设施履行必要的安全告知义务。房东作为煤气灶的提供者,未尽燃气设施安全使用告知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一审法院判定的赔偿数额,法院予以认同。另外通过燃气公司向一审法院提供的证据材料,证明了他们已对出租房进行了燃气安全检查。据此,一中院维持了一审原判。
法律上一般很难将责任归结到房东身上,房客要求房东赔偿损失,在法律上难以找到依据。但是,如果租客能证明是因为房屋本身存在安全隐患而使小偷轻易进入,则房东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王竹青提醒,如果在承租房屋前发现出租房存在安全隐患,可以向房东提出安装防盗窗等要求,租赁合同中对此也可进行约定。房东应当履行租赁房屋的维修义务,保证出租房的门、窗等正常使用,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屋内财物损失由房客承担,房屋损失由房东承担,租客让房东重新换锁是可以的。
首先查看您邻居房屋的建房是否手续合法齐全(规划许可证、土地证、开工许可证),不齐全就不能开工建设,涉嫌违法,您可以向城乡建设规划局反映。如果手续齐全可以向人大进行反映,尽量争取补偿,当然可以向媒体反映来敦促此事。 上述方式都不行,建议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主张影响相邻权中采光、通风、排水等,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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