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孕检强制规定次数没有法规依据。 孕检节育措施的制定与实施,应当保障公民健康权、知情权和选择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国务...
用人单位原则上不可以规定女职工的孕检次数,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女职工的健康权、选择权。并且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孕检强制规定次数没有法规依据。孕检节育措施的制定与实施,应当保障公民健康权、知情权和选择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规定,孕检节育措施的制定与实施,应当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用人单位主要指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符合用人资格的其他劳动组织,在一定情况下还包括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组织。其中,企业既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等,也包括法人企业、非法人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个体经济组织是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从事工商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单位,也就是我们俗称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我国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主要有各类民办学校、医院、文艺团体、科研院所、体育场馆、职业培训中心、福利院、人才交流中心等。基于这类单位“企业化管理”的实质,将其内部的劳动关系纳入劳动合同法调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1、国家规定,怀孕1-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9个月以上,每个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中。 2、产检假在法律上没有规定是否需要开证明。但是,为了证明自己的确需要产检,当事人最好向用人单位提供之前的产检记录,或者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检查要求等。 3、如职工的产检假被用人单位拒绝,或工资被扣,职工可以向劳动部门依法投诉、举报,或申请。如果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提起诉讼。 4、如果符合生育二胎的条件,可以享受相应的待遇,孕妇是可以再一次享受产检假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3人已浏览
226人已浏览
206人已浏览
1,00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