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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产增值怎么分

2021-04-15
1、在结婚之前,男方或者女方有一方已经全额购买了房子,房产登记了一个人,并已经取得了房产证,房子增值是属于市场上的经济,属于是自然的,所以房子属于买房的个人财产,不用分。2、在结婚之前,男方或女方付了房子的首付,将房子产权登记了自己的名字。在结婚以后,需要两个人一起还贷款,。这时法院会按照还贷款的钱数占全部房价的一部分来判断。3、在结婚之前,男方或女方付了房子的首付,但是房产证没有下来,结婚以后房产证下来了,但是只登记了交首付的一个人名字两人却要一起还房贷,这也属于夫妻共同的。所以离婚后会涉及到很多的事情,我们是不愿意看到的,那么如果在结婚前就会说好了怎么分那就更好了,没有说好的以上的情况也跟大家讲清楚了。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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