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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个人缴纳应该是在银行代扣的,需要你去找银行解除协议,或者你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停保,然后在你公司办理用工缴费手续。...
1、单位拖欠员工的工资,那么员工可以拨打电话向当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2、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七条工资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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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必须在自然月结束后的30天内结算工资,否则将构成拖欠工资。如果您符合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关键在于您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这些证据包括: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您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只要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您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1、如果您的用人单位没有与您签订劳动合同,则从第二个月开始,用人单位应支付您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并补交社会保险。 2、如果您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仅应支付您工资,还应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和第四十七条也对此进行了规定。 3、如果您的用人单位在用工后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您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4、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将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责令,并可能被要求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这些情形包括: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企业职工工资维权依据如下: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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