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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业士官未安置工作期间养老保险,如果找到新的公司以后,可以要求公司为其缴纳,也可以将自己的养老保险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
视同缴费年限只包括你服役期间的年限,不包括安置时间。视同缴费年限越长对养老金影响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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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支持自主就业。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放一次性退休金,一次性退休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贴,经济补贴的标准和发放方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次性退休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按国家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按照2011年的新政策,已经没有安置卡这一说法了,一律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执行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四)是烈士子女的。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五级至八级残疾;(四)是烈士子女。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退役士兵,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优先安排工作;因精神障碍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妥善安置。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时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按照本条例第三章第一节的规定办理。中级以上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退休:(一)年满55周岁的;(二)服现役满30年的;(三)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6级残疾;(四)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退休士官的生活、住房、医疗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中级以上士官因战致残被评为5-6级残疾。如果自愿放弃退休安置,选择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可以按照本条例第三章第二节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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