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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采取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的依据不同。“加处罚款”是针对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行为,滞纳金则适用于不履行行政征收决定的情形,如不履行税务机关税...
会,《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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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罚与行政处罚中的罚款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即二者都是以行政违法为前提,都是对行政相对人课以一定的金钱给付义务。但是罚款滞纳金与行政罚款有所不同,通常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是关于罚款和滞纳金的规定。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属于行政强制执行中的执行罚。执行罚是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拒不履行原行政决定所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相对人,课以新的金钱给付义务,以迫使其履行原行政决定所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的间接强制执行措施。 由此可知,罚款滞纳金上限是不得超过罚款本金,比如罚款400元,最终滞纳金不能超过400,最多为400元滞纳金。如果因行政罚款滞纳金与行政机关发生纠纷的话,涉及滞纳金数额较高时建议可咨询一下罚款专业的律师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 (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 第四十二条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 第四十三条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 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我国的《行政处罚法》中,并没有滞纳金上限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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