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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男方买房付了首付,在房产证上加名视为赠与,女方可以主张权利。如果不加名,女方在离婚时只能主张分割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
1、如果只写你一个人的名字,是你的个人财产,婚后还贷的部分是共同财产 2、如果你同意加上对方的名字,视为你对对方的赠与,包括首付部分,是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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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子是在你们婚后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享有一半的产权,虽然名字登记在女方。 2、如果离婚,在房贷没有清偿完毕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不强行判决给哪一方,但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归哪方所有。如已清偿完贷款,则夫妻双方各半分享,可一方拿房,给予另一方对价补偿。 3、若可以证明首付资金系你婚前财产,该部分款项你有权在夫妻共同财产中收回。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男方买房付了首付,在房产证上加名视为赠与,女方可以主张权利。如果不加名,女方在离婚时只能主张分割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财产增值部分的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若房子是男方的名字,在婚姻存续期间,不论谁还都视为你们双方的共同投入,除非有约定,这可由你们自己自愿协商。不过如出现离婚时,房子则属于男方所有,但应对还贷部分及相对应的增值部分对你予以补偿。你现在当然可以不还,但贷款一般银行均将房产已抵押,如超期不还贷,银行是可以起诉将你们的房产拍卖的。当然你也可以要求男方将房产证上加上你的名字来保证自己的权利后参与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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