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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加名字,办登记变更即可。 2.加上名字以后,看你们是约定份额还是不分份额共同共有。 你们结婚,这部分财产(或其一部分)有可能转为家庭...
1、房子是在你们婚后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享有一半的产权,虽然名字登记在女方。 2、如果离婚,在房贷没有清偿完毕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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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女方已支付了房屋首付款,并向银行贷款,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司法实践中一般认定为个人财产,而夫妻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双方平分;而尚未偿还的贷款则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至于装系费,考虑到男方也是在该房屋居住,可以折价或者拆卸,离婚的时候,男方可以主张女方对孩子的抚养费及支付方式约定,换代的部分一并向女方主张。
你们这属于按揭买房,婚前由男方缴纳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你的名字,也不等于说房子有你的一半。但至少说你是该房子的共有人,至于比例多少,需要根据双方共同还贷时间、共同还贷的额度,来计算你占的份额。现在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加名,比较容易的,夫妻双方共同到房产交易中心提出申请,就可以办理,而且还免税。
房屋登记在谁的名下? 根据你的陈述,该房屋系婚前男方父母支付首付,如登记在男方个人名下,则该房屋系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即便婚后共同还贷;如在婚姻存续期内,房产证将你的名字加上,则该行为视为男方对你的赠与,此时房屋系你们共同所有,再厉害的时候,给予分割。 此外,无论男方父母支付首付的性质系赠与还是借贷,该笔款项是随着房屋的增值而增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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