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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购房合同上写了房产证的时间,那么也就是说有明确的约定,现在他不给你房产证,并且过了这个期限你可以告开放商违约,承担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最后...
办理房产证相关费用可分为2种情况,若面积低于90平米,契税按房款的1%征收,超过90平米按房款的1.5%征收,购买二套房契税按房款3%征收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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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很明显,你受到了协议文字的干扰,你并不明白“一切费用”的范围。 二、在签订协议的过程中,对方是否向你明示“一切费用”包括哪些。 所以,你对协议存在重大误解。还有事实上,根据正常的市场交易,你应承担多少。如果是对方的原因超出这个标准,你是可以拒绝的。那么房产证办不下来,这又是对方的过错造成的,你可以起诉要求对方限期办理过户手续,并承担应的损失。
协商不成,立即到法院起诉,主张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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