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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的表述,你和保险公司之间属于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应当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另外,单位未...
您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并非劳动合同,双方的关系是代理合同关系,因此,您不属于保险公司员工,保险公司无须为您办理社会保险,你如辞职,也无须提前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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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前公司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您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且未为您缴纳法定的社会保险,您可以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并且要求补交社保,追溯到确立劳动关系之日起。 以笔记本丢失为由克扣工资,不报警处理,存在过失,您有权向公司索要拖欠的工资。 目前,您可以先和公司协商,索要经济补偿和拖欠的工资,交涉过程可以录音保存证据,如果协商不成,建议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您如有其他疑问,比如证据收集、抗辩理由方面,我为您提供指导!
首先,您可以要求公司为您补缴社保;其次,公司超过一年未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视为公司与您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再次,关于节假日加班您可以要求公司向您支付加班费。考虑到您描述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向您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数额按照您在单位工作的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一般也不会给你交纳保险。所以你就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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