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由于被拆迁房屋有私有房屋与公有房屋之区别,故拆迁私有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拆迁公有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房屋使用...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订立拆迁补偿协议的主体是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 首先,让我们确定一下被拆迁人的范围有哪...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寇志中律师特别提示:如果是委托拆迁实施单位与您签订协议的,一定要查看有此项授权委托内容,否则,这个协议以后会是无效协议,再高的补偿拆迁单位也不会认可。最好还要在协议里明确约定,补偿按照协议不能到位的,由拆迁人和受委托拆迁实施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1、当时有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按该协议办理;2、当时无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就应该是谁被拆迁,就安置谁,如果当时你姐和你大嫂不在被拆迁安置范围的,就是你和小孩以及你父母属于当时的安置对象,故两处住房应当是你和你父母的;3、你父母如果已经不在了,应该把你父母的房产部分分割出来作为遗产,如果你父母没有遗嘱继承,你大嫂和你姐以及你共同有权继承你父母的遗产房产。
根据安置利益的不同形态,可以作不同的处理。如果安置利益为经济补偿,则可以由买卖双方分别取得补偿款,性质上是安置补偿款归出卖人,由出卖人以其中一部分对买受人予以补偿。如果安置利益是优惠购买安置房屋,则可以按安置房市价与优惠价之间的差价由双方分得。如果安置利益是另行安排给出卖人集体宅基地或者连带房屋的,则应当由出卖人给予买受人适当居住利益损失的补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86人已浏览
241人已浏览
149人已浏览
17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