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补发工资如果企业会计账簿中有按月计提工资的记录、有按月发放工资的签收单、按月发放的工资数额和实发工资数一致的,则可以分月计税;如果没有以上条...
1、如题所述,目前的普遍做法是允许还原至所属月份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所属月份补发工资应纳税额={[(所属月份补发工资+原所属月份...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补发工资如果企业会计账簿中有按月计提工资的记录、有按月发放工资的签收单、按月发放的工资数额和实发工资数一致的,则可以分月计税;如果没有以上条件的,要合并计税。
补发工资的计税: 1、合并发放多个月的工资。先向税局说明情况,最好有书面说明,向税局说明情况之后,正常申报未按时发放的工资,合并发放工资的当月,把以往应发而未发放的工资剔除,再申报剩余工资的个人所得税。 2、补发以前的工资。需要向税局书面说明,然后把补发的工资,摊回到以前的工资,再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现行方法 (总工资)-(三险一金)-(免征额)}*税率-速扣数=个人所得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个税计算7级标准 全月应纳税所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元) 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3%0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10%1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20%55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25%10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30%275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35%55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元45%13505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4人已浏览
172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11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