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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不当得利赠与目的没有达到,如售货时多收...
赠与无效的情形主要是: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作出的赠予;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作出的赠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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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如果受赠人具有以下情形之 一,赠与人可以撤销房屋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四条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第六百六十五条规定,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如果受赠人具有以下情形之 一,赠与人可以撤销房屋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四条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第六百六十五条规定,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赠与人可以撤销房屋赠与的情况如下:赠与房产权利转移前可以直接撤销;赠与房产权利转移后法定撤销理由的一年内可以撤销;赠与人因受赠人违法行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可以在六个月内撤销;赠与人经济状况明显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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