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依您所述“在某单位工作18年,加班费按工作1.5倍计算合理吗?如不合理能否申请补偿?而且18年未休过一天带薪年假,能否申请补偿?”的问题,为...
劳动关系尚存续或者终止不满一年的,可以追索五年的加班费,但应承担举证责任。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关于自愿加班加班费,具体根据《劳动法》规定,企业可以制订与国家法律不相抵触的加班制度,对符合加班制度的加班情况支付不低于法定标准的加班工资。
计算方法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执行:周末加班工式: 法定公休日加班工资=日工资×200%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加班费怎么计算?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3人已浏览
260人已浏览
537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