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一方婚前父母出钱买房,房产离婚如何分割这个问题,应该从产权证入手。也可能将房产证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也可能登记在儿媳...
婚后买房无特别约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可以协商进行房产价值的分割,付首付的那方可以得到该部分价款的补偿再共同分割剩余部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我想你问的有二个问题,一个是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该房屋不知是他们婚前还是婚后所购买,如果是婚前,那不能以房屋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只能就首付款的一半作返还给非产权人方,至于按揭款则算子女赠与,如有借条,则算产权方的债务。第二个是离婚后继承问题,如果一方在离婚后去世,其亲生子女或养子女有权继承,另一方的子女不能参与其继承。
如果婚后由一方父母出全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部分出资给子女购买房屋的,目前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一种观点认为属于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另一种观点认为是出资方父母对双方的赠与。
1、宝山房子,产证登记在4人名下,属于四人共有。父母的份额,由其出资比例决定;余下份额,是夫妻共同财产,每人一半。 2、虹口房子,产证虽然登记在妻女名下,但也有你的份额。因为女儿是未成年人,对购房没有出资的,故如果是赠与,你女儿有份额;出于其他考虑(不是赠与),房产就是你夫妻共同财产。对于父母出资部分,是你的份额;剩余部分由夫妻均分或与女儿共同分割。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1人已浏览
194人已浏览
275人已浏览
6,77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