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拆迁时只给了两年过度费,延时导致的损失,要怎样维权

2022-07-05
在拆迁中,选择产权调换的,房屋被拆迁人如果自行安排住处的话,拆迁人应要向被拆迁人支付过渡费。支付的过渡费是按每月每平方米多少钱来计量。比如被拆迁人被拆的房屋是50平米,而当地这项花费是8块的话,则拆迁人每月向被拆迁人支付400元,也能够一次性支付个月或者2年。当拆迁人超出合同商定的还建房屋时间的,每个月支付给被拆迁人的过渡费会按肯定数量提高。而每个月每平米支付的这个数值,是根据各地的经济水准,房屋租金水准分别而分别。以武汉为例,如果选择货币安置,过渡费按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5元计量,如果面积小,过渡费每月不到680元,则按680元计,如果超出680元,则按事实上面积计量,时限定为6个月。如果选择现房安置,过渡费的计量方法与货币安置相同,但时限定为4个月。依据拆迁条,由于拆迁人的职责延长过渡时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废除房屋使用人,从逾期之月起在原临时安置补贴费准则的基础上增加临时安置补贴费,增加准则为:逾期不满半年的增加25%;逾期满半年不够2年的增加50%;逾期满2年不够二年的增加75%;逾期二年不够三年的增加100%;逾期三年以上的,拆迁人必须采取措施予以安置,不予安置的,在原临时安置补贴费准则基础上增加500%。现在已经超出1年,但不够2年,我俩认为应按75%算,但开发商给我俩分隔算,按25%,50%,75%,可否合法。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