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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妇在休完158天产假后,公司硬性要求工作或辞工可否有办法请假,还在合同聘用时间内,

2022-07-07
女工人产假期满,既不请假又不工作,用人单位能够书面通知其限期复工;逾期不复工的,按翘班处置,达到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规则限定的能够解除合同天数的,隶属“严重违背用人单位规章规则”的情形,能够按《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第二项限定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无限定翘班多少天能够解除劳动合同,能够按持续翘班15天,累计翘班30天掌握,各地仲裁委和法院均予以支持。法律保护女工人该合法权益,但并不支持其违法做法,女工人哺乳期具有法定犯错的,由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 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的限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工人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二)严重违背用人单位的规章规则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导致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导致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议,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第一项限定的情形招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职责的。如能提议更加具体的问题,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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